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拯溺教師證書訓練課程 (TC01/10)
檔案編號: ED/10/11
日 期: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
致 : 各屬會代表
由 : 教育委員會主委
知 會: 各執行委員

拯溺教師證書訓練課程 (TC01/10)

上述課程乃專為助理拯溺教師提供進一步訓練,完成課程且考試合格的學員,可獲發拯溺教師證書,註冊成為拯溺教師,課程內容包括教學技巧及拯溺技術。屬會可推薦不多於兩名會員參加,申請人必須通過入學試(正確示範指定的拯溺及復甦法技術),方獲安排接受訓練。下列是課程的有關資料:

1. 日期、時間及地點如下:
課堂 入學試
日期 04/05/2010
時間 19:00-22:00
地點 大環山游泳池

課堂 理論課
日期 13, 20 & 27/05/2010
時間 19:00-22:00
地點 香港拯溺總會

課堂 泳池課
日期 18 & 25/05/2010
時間 19:00-22:00
地點 大環山游泳池

課堂 筆試
日期 17/06/2010
時間 19:00-21:00 .
地點 深水埗街坊福利會

2. 投考資格:
(1) 必須為屬會會員;
(2) 持有有效之銅章或以上資格(必須於甲部筆試時有效);
(3) 必須於投考前36個月內,曾教授不少於6名學生考獲銅章;
(4) 有效註冊助理拯溺教師(必須於拯溺教師訓練班申請前辦理手續);
(5) 完成拯溺教師中級訓練單元二(專業豁免申請須於開課前辦理);
(6) 曾持有拯溺磁章及通過入學試,將可獲優先安排入讀本訓練班。

3. 申請方法:
由即日起至24/04/2010前向總會辦事處遞交下列各項:
(1) 填妥總會課程申請表格 (T001);
(2) 劃線支票兩張 (分別支付入學試費$80.00及課程費$400.00,支票抬頭為『香港拯溺總會』,背面請填寫學員姓名、聯絡電話、訓練班編號),總會不接受現金;
(3) 領考乙部及丙部的文件副本;
(4) 貼上$1.4郵票的回郵信封一個。

4. 報名須知:
(1) 申請人必須清楚確定訓練班編號及上課時間,申請一經取錄,不能更改;而所繳的費用亦不獲發還(課程取消除外);
(2) 遲到15分鐘或以上,作缺席處理;
(3) 學員須全數出席課程,任何缺席學員不會獲安排考試,所繳費用亦不獲發還;
(4) 入學試前一星期請瀏覽本會網頁(www.hklss.org.hk) 查詢學員名單;
(5) 請按總會指定考試日期出席考試,不設改期考試;
(6) 正式上課日期和地點以『上課通知書』內列明為準。

鄭偉強
教育委員會主委
(拯溺教師訓練部召集人 周浩堯代行)
HC/WC/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