檔案編號: ED/10/11 日 期: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 致 : 各屬會代表 由 : 教育委員會主委 知 會: 各執行委員拯溺教師證書訓練課程 (TC01/10) 上述課程乃專為助理拯溺教師提供進一步訓練,完成課程且考試合格的學員,可獲發拯溺教師證書,註冊成為拯溺教師,課程內容包括教學技巧及拯溺技術。屬會可推薦不多於兩名會員參加,申請人必須通過入學試(正確示範指定的拯溺及復甦法技術),方獲安排接受訓練。下列是課程的有關資料: 1. 日期、時間及地點如下: 課堂 入學試 日期 04/05/2010 時間 19:00-22:00 地點 大環山游泳池 課堂 理論課 日期 13, 20 & 27/05/2010 時間 19:00-22:00 地點 香港拯溺總會 課堂 泳池課 日期 18 & 25/05/2010 時間 19:00-22:00 地點 大環山游泳池 課堂 筆試 日期 17/06/2010 時間 19:00-21:00 . 地點 深水埗街坊福利會 2. 投考資格: (1) 必須為屬會會員; (2) 持有有效之銅章或以上資格(必須於甲部筆試時有效); (3) 必須於投考前36個月內,曾教授不少於6名學生考獲銅章; (4) 有效註冊助理拯溺教師(必須於拯溺教師訓練班申請前辦理手續); (5) 完成拯溺教師中級訓練單元二(專業豁免申請須於開課前辦理); (6) 曾持有拯溺磁章及通過入學試,將可獲優先安排入讀本訓練班。 3. 申請方法: 由即日起至24/04/2010前向總會辦事處遞交下列各項: (1) 填妥總會課程申請表格 (T001); (2) 劃線支票兩張 (分別支付入學試費$80.00及課程費$400.00,支票抬頭為『香港拯溺總會』,背面請填寫學員姓名、聯絡電話、訓練班編號),總會不接受現金; (3) 領考乙部及丙部的文件副本; (4) 貼上$1.4郵票的回郵信封一個。 4. 報名須知: (1) 申請人必須清楚確定訓練班編號及上課時間,申請一經取錄,不能更改;而所繳的費用亦不獲發還(課程取消除外); (2) 遲到15分鐘或以上,作缺席處理; (3) 學員須全數出席課程,任何缺席學員不會獲安排考試,所繳費用亦不獲發還; (4) 入學試前一星期請瀏覽本會網頁(www.hklss.org.hk) 查詢學員名單; (5) 請按總會指定考試日期出席考試,不設改期考試; (6) 正式上課日期和地點以『上課通知書』內列明為準。 鄭偉強 教育委員會主委 (拯溺教師訓練部召集人 周浩堯代行) HC/WC/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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